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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地人劳动法陈律师团队为湖南省总工会、长沙市总工会、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沙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开福区人社局等政府部门门和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湖南巴士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湖南有色金属研究院、湖南新港集团有限公司、迪克(湖南)硬质合金有限公司、湖南岳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湖南力天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广汽三菱汽车有限公司、湖南红日工业有限公司、广汽菲亚特克莱斯勒汽车有限公司、住友橡胶(湖南)有限公司等500余家企事业单位提供法律服务。处理的劳动争议及工伤行政诉讼案件超过1000件。为湖南省少数专注劳动...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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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概况

11天前回复了
您好!您咨询的事项涉及客观情况重大变化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问题。现根据您提供的信息作如下回复: 【问题摘要】 劳动者与A公司签订劳动合同,B公司进行劳动用工管理,因A公司与B公司合作终止,A公司要求劳动者自愿离职并转入新中标B公司业务的C公司,否则将回A公司待岗,每月只发底薪3000元,如何维权。 【律师分析】 首先,A公司因自身未中标导致原岗位消失,属于客观情况重大变化,无法按原合同履行的,应与你协商变更合同。协商不成,A公司可依法解除合同并向你支付经济补偿金N。 A公司单方安排待岗且仅发3000元底薪,未与你协商一致、无正当理由降低薪酬,属于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构成违法。你可拒绝不合理待岗安排,并以公司未按约定提供劳动条件、未足额支付工资为由提出解除,主张经济补偿金,基数按你离职前12个月平均应发工资计算。 因A公司与你签订劳动合同,B公司对你进行实际的用工管理,两公司在满足特定条件的情况下应对你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承担连带责任,你可将两公司作为申请人一并申请劳动仲裁。 此外,因A公司仅按最低基数为你缴纳社保、公积金,属于未足额缴纳,可向社保及公积金部门投诉要求补缴。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行动建议】 1.明确拒绝“自愿离职”和不合理待岗,书面告知公司要求按原工资待遇提供工作岗位。 2.若公司强制待岗降薪,可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申请劳动仲裁主张N个月经济补偿金。 3.同步向社保经办机构、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要求补缴。 4.保留劳动合同、工资流水、个税记录、聊天记录、待岗通知等证据以备仲裁。 【温馨提示】 务必及时向公司发函,明确拒绝待岗并要求公司提供劳动条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正式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前务必要每天前往公司打卡,避免公司以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12天前回复了
您好!您咨询的事项涉及劳动合同终止的问题。现根据您提供的信息作如下回复: 【问题摘要】 你在公司工作4年,即将年满60岁,公司未缴社保、长期接触化工物品、劳动合同不让看、无工资条、加班费不明,咨询被辞退时如何维权。 【律师分析】 1.关于达到退休年龄公司终止劳动合同的问题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在你年满60周岁时,公司可依法终止与你的劳动关系,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2.关于未缴纳社保的问题 公司未依法为你缴纳社保,你可前往社保经办部门投诉,要求公司补缴社保。 同时,你可以公司未依法缴纳社保为由被迫离职,并主张经济补偿金。 3.关于长期接触化工物品的问题 若你因长期接触化工物品患上职业病,需由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职业病诊断机构出具诊断证明,再向人社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可依法享受相关工伤待遇。但若你仅长期接触化工物品,但并未因此患上职业病,无法提供职业病诊断证明,则无法享受工伤待遇。 4.关于劳动合同、工资条、加班费的问题 劳动合同不让看就要求签字、未支付加班工资,劳动者需承担初步的举证责任,无法提供相应证据的情况下难以被采信。无工资条本身并不属于会直接导致公司承担不利后果的法定要件。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 【行动建议】 1.准备证据,搜集劳动合同、考勤打卡记录、银行流水、工作群聊天记录等能够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 2.立即向公司发函要求补缴社保公积金。 3.公司合理期限内未予处理则以未缴纳社保为由被迫离职,向公司发送书面的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4.要求公司支付被迫离职的经济补偿金,公司拒绝支付则在1年内申请劳动仲裁。 5.同步向社保经办部门投诉,要求补缴社保。 【温馨提示】 鉴于你已即将年满60周岁,若想主张经济补偿金,需在公司终止劳动合同前向公司书面发函要求补缴社保,公司合理期限内未补缴的才可以发送书面的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14天前回复了
您好!您咨询的事项涉及劳动合同终止及职工养老保险的问题。现根据您提供的信息作如下回复: 【问题摘要】 员工在本地燃气公司工作两年未缴社保,后该公司被新奥公司收购并继续在新奥公司工作至今,新奥公司将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为由终止劳动关系,是否违法?可否要求新奥公司继续履行合同?缴费未满15年无法办理退休如何处理? 【律师分析】 1.关于新奥公司与您终止劳动关系是否合法的问题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现您父亲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且新奥公司依法为您父亲缴纳了社保,对于您父亲无法退休新奥公司无过错,可依法中止与您父亲的劳动关系,除双方协商一致外,您父亲也无权要求新奥公司继续履行; 2.关于缴费未满15年无法办理退休如何处理的问题 关于后续如何处理,有三种方案可供选择: 一、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继续缴费至满15年(优先推荐)。待遇最高与正常退休职工标准一致 二、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将职工养老个人账户余额转入户籍地城乡居民养老,按居民养老标准继续缴费,满15年后按居民养老待遇领钱。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低,但同时养老待遇也低于职工养老,且转入后不能转回职工养老。 三、终止职工养老关系、提取个人账户。可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养老保险关系,社保机构一次性退还个人账户储存额,但仅还个人缴费部分,统筹部分不退。若选择提取个人账户,则彻底放弃了职工养老资格,不再享受养老金,仅能拿回个人账户钱,一般不建议提取。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也可以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按规定享受待遇。 《实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人社部令第 13 号)第二条: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累计缴费不足 15 年的,可延长缴费至满 15 年;2011 年 7 月 1 日前参保、延缴 5 年后仍不足 15 年的,可一次性补缴。 《实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三条:缴费不足 15 年的,可申请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未转入的,可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养老关系,一次性支付个人账户储存额。 【行动建议】 优先办理延长缴费,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如无特殊情况,不建议选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或终止养老关系提取个人账户。 【温馨提示】 延长缴费是最稳妥、待遇最高的方式,建议优先选择。
14天前回复了
您好!您咨询的事项涉及工伤保险待遇的问题。现根据您提供的信息作如下回复: 【问题摘要】 工伤后继续在原单位上班,辞职时间是否影响赔偿金额。 【律师分析】 一般情况下,5至10级伤残在工伤后继续留在原单位上班,辞职时仍可依法享受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与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且辞职时间原则上并不影响工伤保险待遇的金额。但若未评上伤残等级或1至4级伤残,无论何时辞职,均不能享受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与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但若工伤职工辞职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根据《湖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二十七条,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会按“每少1年减除20%”的规则扣减,最高扣减不超过全额的90%。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此时,辞职时间越接近退休年龄,扣减比例越高,赔偿金额相应减少。若已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的,不再享受相关待遇。 【法律依据】 《湖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二十七条:五级至十级伤残工伤职工自愿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含5年)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不足5年的,每少一年减除20%,但最高减除额不得超过全额的90%。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三十九条第二款:本办法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行动建议】 1.确定伤残等级,留存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相关材料。 2.辞职前核算两金标准,避免退休前5年内辞职。 3.辞职后1年内,向工伤保险基金申报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向单位主张主张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温馨提示】 离职时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待遇是否核减,由当地政策法规决定,本回复仅针对湖南省,其它省市政策有所不同,也存在无需核减的地区。
15天前回复了
您好!您咨询的事项涉及工伤的问题。现根据您提供的信息作如下回复: 【问题摘要】 劳务派遣员工发生工伤应由谁承担责任。 【律师分析】 一、劳务派遣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和《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十条,劳务派遣单位是派遣员工的用人单位,依法应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包括申请工伤认定、支付工伤医疗费用、停工留薪工资、伤残补助等。 若劳务派遣单位未依法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导致员工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需按照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全额赔偿。 二、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 若用工单位存在以下过错,需与劳务派遣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1.未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如未配备必要安全设备、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等; 2.未对派遣员工进行必要的岗位安全培训或操作规程培训; 3.强令派遣员工违规操作或超负荷工作等。 若被派遣劳动者发生工伤,用工单位需对自身已依规履行前述义务承担举证责任,若未能完成有效举证,将可能与劳务派遣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对于高危岗位,相关举证证明标准还应进一步从严把握。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十条: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工伤认定,用工单位应当协助工伤认定的调查核实工作。劳务派遣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可以与用工单位约定补偿办法。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行动建议】 1.立即要求劳务派遣单位在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单位不申请的,本人可在1年内自行申请。 2.要求用工单位配合提供事故经过、考勤、工作记录等证据。 3.用工单位存在过错的,可要求其承担连带责任。 【温馨提示】 即使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在协议中约定责任分担,也不能对抗工伤员工,员工可要求两者承担连带责任。
17天前回复了
您好!您咨询的事项涉及雇佣人员突发疾病的问题。现根据您提供的信息作如下回复: 【问题摘要】 雇主所雇佣的临时工在工作期间突发脑溢血,需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律师分析】 一、若你是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用工主体 若临时工接受你方管理、考勤、发固定工资,构成事实劳动关系或形成用工主体责任,则适用《工伤保险条例》。 若该员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发脑溢血死亡,或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则视同工伤。你方未缴工伤保险的,全部工亡待遇(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由你方承担,已缴纳工伤保险则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 若该员工抢救超过48小时才死亡或存活的,不属于工伤,你方不承担工伤赔偿责任。但你方未缴医保导致其无法报销的,需承担医保应报销部分的医疗费。 二、若你是个人、家庭等非用工主体 雇佣人员突发疾病,适用《民法典》过错责任原则,你方有过错才担责,无过错则不担责。 你方有过错情形:如强令超强度劳动、未提供安全休息条件、未及时送医等,且该过错与脑溢血发作有因果关系,需按过错比例赔偿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 你方无过错情形:脑溢血系自身基础疾病(高血压、血管畸形等)导致,你方已及时送医、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无需承担赔偿责任。实务中可出于人道主义给予适当补偿。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行动建议】 1.全力救治并固定证据 第一时间拨打120送医,全程保留送医记录、病历、抢救时间证明。 固定工作时间、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劳动强度等证据。 拍摄现场、留存沟通录音,避免后续争议。 2.根据不同的关系准备证据 若你是企业、个体工商户,首先证明双方不属于劳动关系,或该员工不符合48小时视同工伤的条件。 若你是个人,重点证明你方无过错、已尽救助义务。 【温馨提示】 劳务关系下虽适用过错责任原则,但实务中法院也可能基于公平原则酌定少量补偿。
20天前回复了
您好!您咨询的事项涉及工伤认定的问题。现根据您提供的信息作如下回复: 【问题摘要】 员工下班回家途中,掉入小区未完工的管道深坑受伤,是否属于工伤。 【律师分析】 在下班途中摔伤,一般情况下不属于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只有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才能认定为工伤。上班路上扭伤脚不属于上述特定事故类型,不属于工伤。 但若施工方对深坑未设置警示标识、未做防护措施,对路人摔伤存在过错,则可以向施工方或管理方主张人身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八条: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掘、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造成他人损害,施工人不能证明已经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行动建议】 建议及时就医并保留管道施工方或管理方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的证据及相关医疗记录,向其主张人身损害赔偿。 【温馨提示】 若您自身未尽到注意义务或存在其它过错,在向管道施工方或管理方主张人身损害赔偿时,将要承担部分责任。
21天前回复了
您好!您咨询的事项涉及失业保险待遇的问题。现根据您提供的信息作如下回复: 【问题摘要】 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或劳动者不续签,是否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律师分析】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否可以领取失业金,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一、用人单位不续签 若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明确表示不再续签,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情形。若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劳动者可以领取失业金: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 2.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二、劳动者主动不续签 若劳动合同到期,是劳动者主动提出不续签,一般不符合“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条件,通常不能领取失业金。但存在例外情况: 1.若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签,劳动者因自身原因不续签,不能领取失业金; 2.若用人单位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如降薪、减少福利等)导致劳动者不续签,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劳动者可领取失业金。。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四条:失业人员符合《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下列人员: (一)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行动建议】 1.要求单位出具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材料,明确“合同到期终止/不续签”; 2.办理失业登记,可线上或线下窗口办理,线上可通过智慧人社app、掌上12333APP等途径办理。 【温馨提示】 及时办理,务必在终止劳动关系后30日内申领,逾期可能影响待遇领取。 单位有义务出具终止劳动合同证明,拒不出具的,可向劳动监察投诉。 领取失业金期间,可同时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由失业保险基金缴纳),无需个人缴费。
26天前回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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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9天前评价了:
    专业解答态度谦和专业度高
    该律所回答很及时,也很细心专业,有耐心,非常好,点个赞!
    5
  • 37个月前评价了:
    专业解答专业度高完美解答
    律师很有耐心,很专业,解答的时候也很细致,对我很有帮助
    5
  • 49个月前评价了:
    帮助很大专业性强
    回复很专业,也很耐心
    5
  • 51个月前评价了:
    专业性强帮助很大回复仔细
    回答很专业,真正站在劳动者的角度给出的建议,真心感谢
    5
  • 51个月前评价了:
    帮助很大
    两个感觉:专业、耐心,听了律师的建议后,知道下一步该怎么做了,先收集相关证据,有问题再来请教
    5
  • 53个月前评价了:
    帮助很大服务态度好专业性强
    专业热心的解答,我很满意,谢谢
    5